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要求,进一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有效遏制我省臭氧(O3)浓度持续升高态势,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时间节点完成,我厅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20条措施》,并研究确定了各市2020年6—9月优良天数预期提高目标(见附件1)和各市2020年优良天数比例改善任务(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 系 人:大气处 田 冬 联系电话:0531-66226336 联系邮箱:daqichu@shandong.cn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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