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中市、忻州市、吕梁市、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7 月,我厅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在太原、忻州2市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开展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充分发挥试点先行先试作用,不断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持续督促企业改善环境行为,现决定扩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范围,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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