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厅科(2012) 11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6章。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水质规定、给水水质指标、冷却水水质指标、再生水水质指标及排水水质指标等规定。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章节; 2.增加了再生水用于循环水补水时的水质要求; 3.增加了闭式循环水系统的水质要求; 4.增加了海水用于直接冷却和间接冷却的水质要求; 5.增加了水质检测分析方法; 6.补充了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水质指标; 7.调整了装置或单元特殊污水的部分水质指标; 8.取消了清净废水的水质指标。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环保给排水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日常管理单位和主编单位。 本标准日常管理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环保给排水设计技术中心站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 邮政编码: 100101 电话: 010-84876985 . 传真: 010-84878857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 邮政编码: 100101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田鹏飞 季凌 吴文革 李本高 高伟 窦鹏斐 郭方 王锐 周寰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李家强 韩建华 王新 邹智 熊鹏儒 王修梅 朱小燕 陈鑫 许馨文 崔海云 滕宗礼 陈守河 吴丽光 胡金 张跃 本标准1991年首次发布,2000 年第1次修订,本次为第2次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给水排水水质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护建等石油化工工程的给水和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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