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营口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业经2021年8月16日第十六届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营口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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