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年)》实施,按照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规划和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京规自发( 2021 J 194号)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京市监发 (2021) 19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实验验证的基础上,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 术语和缩略语: 3. 基本规定: 4. 控制测量: 5. 立项用 地规划许可阶段测量: 6. 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阶段测量: 7. 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测量。 本规程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标准化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邮政编码: 100044, 电子信箱: cehui bi a0zhun@126. com)。 本规程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标准化中心,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电话: 55595000, 邮箱: b ibb@ghzrzww. bei jins. gov. cn)。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华星勘查新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山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杨伯钢 张保钢 易致礼 段红志 万军 于晖 吴棠侠 王华峰 马金荣 曹雨傲 李金刚 吴霜 全成龙 田圣杰 于恬恬 本规程主要编审人员:张亚芹 邵培 叶嘉 付立恒 侯振强 王颖娟 张霖 李凯 杨琳 李娜 孟维举 乔莹 白同宇 陈-唱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宁晓刚 于德全 杨光 黄北新 张胜良 马全明 石俊成
1.0.1为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和自然资源部“多测合一”的要求,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标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各阶段测绘事项技术要求和作业流程,确保测绘成果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房建类和市政交通场站类工程(不含线性类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到竣工验收与不动产登记全过程中支撑行政审批、确认、监督的测绘工作。 1.0.3工程建设项目的多测合一工作,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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