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
发布日期
2021-05-28
实施日期
2021-07-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河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决定。
原文附件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pdf
【0.52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河北省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方案 冀政办字[2020]199号 (匹配度 0.678)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若干规定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7) (匹配度 0.678)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 (匹配度 0.629)
猜你喜欢
-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55-2000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5-2017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