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已于2019年12月31日经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3月31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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