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第4章,5.3条为强制性,其他条文为推荐性。 本标准代替GB 6853-1986《pH基准试剂磷酸二氢钾》,与 GB 6853- 198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pH(S)n值(0.025 mol/kg, 25 C)由“pH(S)1一pH(S) +0.005"调整为“pHCS)u - pH(S) +0, 01”(1986年版的1. 1,本版的第4章); -项目名称“水溶液反应”改为“pH值”(1986年版的2.3,本版的5.5); -调整 了水不溶物取样量(1986年版的2.4. 2,本版的5.7); -pH值、水不溶物、铵盐,重金属四项改用化学试剂通用方法测定(1986年版的2.3,2.4,2、2.4. 7、2. 4.11,本版的5.5,5.7,5.12、5, 16)。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试剂分会(SAC/TC 63/SC 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宝英、修宏宇。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pH基准试剂中磷酸二氢钾的性状、规格、试验、检验规则和包装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pH基准试剂中磷酸二氢钾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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