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恶臭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恶臭嗅觉实验室建设,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恶臭嗅觉实验室的选址、布局以及内部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环境保护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 年11 月10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7 年11 月10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恶臭嗅觉实验室的选址、布局以及内部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恶臭嗅觉实验室的建设。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