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原环境保护部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环办〔2013〕103号,以下简称《公开指南》)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以下简称《机制方案》)以来,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大力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取得了良好成绩。但结合我厅今年开展的环评改革督导来看,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的调整下放,地方环保部门环评审批工作压力有所增加,个别地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存在主动性不强、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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