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及《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废物相关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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