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 年度辽宁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辽住建科 [2020] 13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相关标准及技术文献,结合辽宁省工程实际,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 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系统与材料、设计、施工、质量验收。 本标准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辽宁省建设科学研充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贲具体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反馈到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南大街88号,邮编: 110005, E- mail:1njkgd@163. com)。 本规程主编单位: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沈阳建筑大学 本规程参编单位:辽宁亿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辽宁绥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中冶优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抚顺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盘锦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沈阳市于祺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兴城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徐向飞 张玉书 张巨松 金华 赵宝贵 王庆辉 宋作军 张轶楠 朱宝旭朱红超 葛勇 王炳希 石中涛 由炜盛 王伟 赵铁良 李子强 武德宁 赵宝 王兴洋 袁小玲 周冰 刘大阳 宁柱伟 钟雷 刘佳音 姜宏 杨健 白帆 朱明 金富 赵芳馥 隋义 刘学 邹方志 李哲 王悦 郭志慧 赵子林 王琪淳 赵骢 高睿阳 李刚 梁嘉良 王媛嫒 陈思彤 仲育含 高军 乔咏琪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陈德龙 刘庆武 李爱国 于永彬 杨路 杨光 谷卫东
1.0.1 为贯彻国家建筑节能政策, 规范模板内置复合竖丝岩棉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工业与民用建筑模板内置复合竖丝岩棉板外墙外保温工程。 1.0.3 模板内置复合竖丝岩棉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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