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辽宁省首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更新)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辽住建科[2021]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本规范。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編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先进工作经验及其他相关标准,在总结辽宁省BIM设计及具体工程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规定: 5模型单元属性信息规定。 本规范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5号:邮编: 110006;电子邮箱: bimyfzx@1 26. com)。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东博智林机器人有限公司 沈阳中科万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郭晓岩 侯鸿章 许为民 李岚峰 王志博 丁一明 张铭 刘俊峰 刘亚楠 王娇 张婧 王楠 李美衡 包世泰 张婷 赵伟峰 李云旭 杨光 陈鑫 勾煜 曲任权 敦力民 刘振辉 由炜盛 潘东旭 于洪伟 李智 林湧涛 吴浩 主要审查人员:魏来 王海山 邵华 郝建军 陈乃权 郎志海 汪云峰 韩志平 卢岩松
1. 0.1为构建辽宁省勘案设计行业的数字化交付体系,落实辽宁省数字化、信息化战略,推动数字化交付在勘察设计领域的进程,配合辽宁省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竣工验收建筑信息模型数据的交付及相关活动。 1.0.3辽宁省工程竣工验收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数据,除应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辽宁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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