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根据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出。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锋、施敏敏、王睿、郭峰、李合义、魏学东、沈炳岗、张淳、唐群、许伊蕾。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电话:029-85429135, 029-85429122 地址:西安市西影路106号环保综合办公大楼九层 邮编:710054
本标准规定了兰炭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的工作程序、总体要求,验收技术方案和验收技术报告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兰炭工业的备煤、干馏、煤气净化、筛焦储焦及干馏煤气脱硫的新建、改扩建以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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