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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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皖政[2018]51号
发布日期 2018-06-19
实施日期 2018-06-19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安徽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督管理,压实污染防控责任,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单位守法自律,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控源头、奖举报、查输运、堵落地、严打击、重追责”的总体思路,现就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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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意见.pdf 【0.30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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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安徽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意见概览
核心目标:建立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压实防控责任,打击违法行为,促进行业自律。
六大关键措施
1. 源头管控
建设省市县三级信息化监管系统
建立涉废单位动态清单
实施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和工业固废)
严格跨省转移审批
推进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2. 有奖举报制度
多渠道接受公众举报(12345/12369等)
提高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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