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自然生态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浏览次数:451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沪环生[2023]57号
发布日期 2023-04-07
实施日期 2023-04-0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本市自然生态保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局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自然生态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各部门认真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7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2023年上海市自然生态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pdf 【0.3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上海市2023年生态环保工作要点概览
核心目标
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
完成5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
推进崇明生态岛建设
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
重点任务
1.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农村污水治理与黑臭水体整治
制定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崇明、金山、青浦试点)
2. 生物多样性保护
启动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猜你喜欢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3-2009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2.3-2018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18918-2002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