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本市自然生态保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局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自然生态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各部门认真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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