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银川中铁水务集团公司、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夏福宁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供水水质监测研究所、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水质监测中心、中卫市明源水质检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建中、杨荔、孔青、刘伏平、马中贵、张平、梁舰、谭伏波、尹君健、魏庆、张拓、王晶杰、张颖、李晶、张敬宏、李庆、李彩梅、冯梓柏、张杨、李占红、贾辉东、赵阳、肖燕、范文荣。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建筑二次供水的术语和定义、工程设计、设备与设施、泵房控制保护与安防、施工安装、工程调试、工程验收、管理与维护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工程调试、工程验收、管理与维护,民用建筑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宜参照执行,工业建筑中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宜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直饮水、再生水、消防供水等其他形式的二次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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