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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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
发布日期 2018-05-06
实施日期 2018-05-06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于2018年5月2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2018年5月6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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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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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江苏省政府规章清理决定概览
一、基本信息
文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
通过日期:2018年5月2日
施行日期:自发布之日起(2018年5月6日)
二、主要内容
1. 废止规章
数量:9件
涉及领域:环境保护、财政监督、河道管理、危险废物管理等
示例:《江苏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
2. 修改规章
数量:13件
重点修改内容
资质要求简化(如取消专用章要求、放宽资质单位限制)
审批流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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