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西北大学、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亮、石小锋、赵婧、王小娇、高榕、王晓雁、裴若会、赵元欣。本文件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解释。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将咨询或修改建议等信息反馈至下列单位:单位: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 109 号 2 号楼 11 层水生态环境处邮编:710007 电话:029-86788143
本文件规定了入河排污口的分类与分级,以及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西安市向河流、湖泊、水库、渠道、滩涂、湿地等排放废污水的入河排污口的分类、分级及管理。 城镇雨洪排口、厂区雨水排口仅用于入河排污口分类,不适用本文件规定的分级及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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