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州市长乐环境监测站、福州市连江环境监测站、福州市闽侯环境监测站、福州市闽清环境监测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冷东梅、郑勇、孟嘉宁、郑莺、魏雪霞、姚鹏峰、张兰丹、卓增顺、杨春霖、王桂兰、黄文胜、王丽娜。
本文件规定了入河(湖、库)排放口的分类与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入河(湖、库)排放口分类与管理;城区内河入河排放口分类与管理按照《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入海排放口分类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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