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划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规范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濮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濮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凤娇、李瑞娜、赵振东、班曼曼、李进仓、王淑社、杨会珍、李振亮 井云鹏、王文芳、张鸣涛、刘凡、刘兆北、闫志楹、杜瑜、卓卫杰、张巧娥、任焕景、张鸣凯、张凯
本标准规定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的清洗、消毒与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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