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经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产业〔2008〕第17号)并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黄磷行业准入条件》,对于防止黄磷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安全生产、规范有序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结构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保护我省黄磷行业优势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黄磷行业准入条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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