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划起草。 本文件由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昆明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洁、罗治华、李玲玲、郭昉、张春宝、张旭、吴毅晖、魏薇、李斌、刘平、柳周新、秦国流。
本文件规定了昆明市滇池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监督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500m3/d以下规模(不含500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混有乡(村)镇工业污水和畜禽养殖废水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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