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运营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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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5-03-16
实施日期 2015-03-1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青海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规范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行为,引导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健康运营,制定符合实际的运营模式,防范医疗废物环境污染事故,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编制完成《青海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运营方案(试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3月16日
附件:青海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运营方案(试行)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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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青海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运营方案(试行).pdf 【1.23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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