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相关处室、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的重要内容,对于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精神,现就加强全区集中焚烧和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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