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9)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上海博物馆。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华东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燮君、吴来明、徐方圆、解玉林、张文清、周新光。
本标准规定了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调控用调湿材料(以下简称调湿材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博物馆文物库藏、展示、运输等文物保存环境湿度调控的各类调湿材料的研制、生产、使用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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