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山东省税务局,16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序推进焦化、水泥两个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实现全流程超低排放,我厅研究起草了《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送贵单位征求意见,请于5月7日(星期六)下午17时前反馈我厅为盼。 联系人:王富辉,51798197、51798194(传真) 邮箱: wangfuhui@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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