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分级查处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用语规范指引》

浏览次数:728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宁环发[2020]59号
发布日期 2020-09-11
实施日期 2020-09-1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规范现场检查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分级查处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用语规范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四个文件.pdf 【11.55 M】 下载  |  查看
猜你喜欢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及修改单 GB/T16157-1996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