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州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江苏昊城自然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卜凡敬、李晓建、庄磊、张海洋、杨林、尹乐伟、任万鑫、侯士旭、黄婷、冯军莲、张亚冰。
本文件确立了耕地损害程度鉴定的程序和方法,给出了损害的类型、损害程度的指标、报告的编写等相关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非法行为造成的耕地损害的鉴定。林地、草地损害的鉴定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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