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浏览次数:6,990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
文件编号 环办便函[2023]470号
发布日期 2023-12-28
实施日期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征求意见稿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迭庆杞
电话:(010)65645768
传真:(010)65645771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对照表
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28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0.51 M】 下载  |  查看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对照表.pdf 【0.52 M】 下载  |  查看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pdf 【1.4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以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对照表三个文件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修订必要性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废物类别及特性的变化,为了保障废物属性判定和管理的精准性,需要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动态调整。
2. 修订原则修订遵循防控风险、精准及时、科学有序和依法依规的原则。
3. 修订过程生态环境部启动修订工作,由中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5号 (匹配度 0.925)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15号 (匹配度 0.865)
  • 关于征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意见及危险废物鉴别管理有关材料的函 环固管函[2019]50号 (匹配度 0.830)
猜你喜欢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6号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广告资讯
评论 5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