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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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豫环办[2022]31号
发布日期 2022-04-26
实施日期 2022-04-2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实施科学精准管控,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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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pdf 【0.2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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