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5107/T 137《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细胞工程”建设规范》的第2部分。DB5107/T 13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食品生产行业典范企业; -第2部分:食品小作坊行业典范店; -第3部分:食品超市行业典范店; -第4部分:食品经营店行业典范店。 本文件由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江涛、严加伦、王波、夏白雪、刘江、冯大仁、刘媛媛、赵秋蓉、赵何莲。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小作坊行业典范店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条件、建设要求、动态管理、食品小作坊行业典范店的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在绵阳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细胞工程”建设中食品小作坊行业典范店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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