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附件
《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pdf
【0.61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珠江流域入河排污口审批范围概览
核心依据
• 5项法规文件,包括《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国务院实施意见
审批范围划分
1. 国家审批项目
• 覆盖珠江流域、韩江流域等跨省界流域及国际界河
• 由珠江流域局直接审批
2. 省界缓冲区与国际界河
• 涉及54个重点水功能区(详见表1)
• 包含西江、北江、东江等主要水系
• 涵盖滇桂、黔桂、粤澳等省级边界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