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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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环办水体函〔2022〕493号(6)
发布日期 2022-12-27
实施日期 2022-12-27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已经部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27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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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pdf 【0.61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珠江流域入河排污口审批范围概览
核心依据
• 5项法规文件,包括《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国务院实施意见
审批范围划分
1. 国家审批项目
覆盖珠江流域、韩江流域等跨省界流域及国际界河
由珠江流域局直接审批
2. 省界缓冲区与国际界河
涉及54个重点水功能区(详见表1)
包含西江、北江、东江等主要水系
涵盖滇桂、黔桂、粤澳等省级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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