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

浏览次数:331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环办水体函[2022]493号(6)
发布日期 2022-12-27
实施日期 2022-12-27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已经部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27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pdf 【0.61 M】 下载  |  查看
猜你喜欢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HJ482-2009
  •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5-2017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广告资讯
评论 1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