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本溪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5〕11号)同时废止。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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