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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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冀政字[2018]23号
发布日期 2018-06-29
实施日期 2018-06-29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2号),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字〔2017〕36号),我省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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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pdf 【0.12 M】 下载  |  查看
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pdf 【0.48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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