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食品安全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延伟、张金碧、苗娜、刘洪旺、赵香华、王欣、赵秀娇、陈逸雯。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联系电话: 96315-1-3015. 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太白山路110-3号,联系电话: 024-23898046.
本文件规定了保健食品经营管理的基本要求、专区专柜、广告和宣传、价格管理、直销经营、网络经营、信息朔源、食品安全自查、投诉和建议处置的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文件适用于开设实体门店、网络销售的经营者,从事各类保健食品销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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