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1997年10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我省1979年至1996年以来发布的、涉及具体行政处罚或规范性内容的337件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省政府1997年10月22日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其中112件规章予以废止。现将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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