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管理的通知

浏览次数:461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琼府办〔2016〕220号
发布日期 2016-09-14
实施日期 2016-09-14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海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态立省战略,保持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优良,保障公众健康,全面完成全省2016-2017年度黄标车淘汰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管理的通知.pdf 【0.23 M】 下载  |  查看
附件.pdf 【0.1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海南省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管理通知概览
目的:落实生态立省战略,保障空气质量,完成2016•2017年高污染机动车(原黄标车)淘汰任务。
核心措施
1. 淘汰计划
• 2016年淘汰2.5万辆,2017年底完成剩余淘汰任务。
高污染机动车定义低于国一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标准的柴油车。
2. 全域禁行
2016年11月1日起,全省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高污染机动车通行,违者处罚。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岛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及景观带建设的指导意见 琼府办[2016]194号 (匹配度 0.699)
  • 关于执行在用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环气字[2019]6号 (匹配度 0.533)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南俄贤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琼府办[2019]8号 (匹配度 0.528)
猜你喜欢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GB15618-2018
  •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5-2017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