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总结了近年来各地在实践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相关经验做法,编制形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中参考使用。如在实践中发现新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李阳 电话:65645746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1月15日
暂无相关说明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