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市)生态环境局、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南宁铁路运输各级法院、人民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南宁铁路公安局: 现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6月16日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