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37/T 1809-2011《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安全生产规范》分为八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 2 部分:燃料存储、制备与输送; ——第 3 部分:锅炉; ——第 4 部分:汽轮机; ——第 5 部分:发电机及变配电装置; ——第 6 部分:化学水处理与化学监督; ——第 7 部分:热工控制及自动化; ——第 8 部分:除尘除灰与脱硫。 本部分为DB37/T 1809的第7部分。 本部分由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兖煤菏泽赵楼综合利用电厂。
本部分规定了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下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的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下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的热工控制及自动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其他同类燃煤、燃气、燃油、余热余压利用等的发电、供热企业的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的安全生产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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