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为DB4404/T 15《防雷安全管理要求》的第2部分。DB4404/T 15 由以下3部分组成: ——第1部分:管理; ——第2部分:防雷装置技术要求; ——第3部分:隐患排查。 本文件由珠海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起草单位:珠海市防雷所、珠海市斗门区防雷所、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曾汉溪、仇健、程建培、方文海、张生奇、童志明、郑伟民、王成、邱伟强、王光激。
本文件规定了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建筑物(含构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及机房、石油化工场所、加油加气站、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安全监视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建筑物燃气管道系统和幕墙工程防雷装置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述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和检测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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