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于2021年8月10日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经2021年1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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