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932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
发布日期 2003-06-17
实施日期 2003-09-01
发布部门 原环境保护总局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无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03年8月20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公布 根据2021年12月13日《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的管理,保证审查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设立和管理。

第三条  专家库分为国家库和地方库。

国家库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设立和管理。地方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和管理。

第四条  专家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专家专业、行业分类;

(二)具备随机抽取专家的必要设施和管理系统软件;

(三)设有负责日常管理和设施维护的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技术规范和要求;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审查工作。

第六条  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方式向设立专家库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立部门)提出申请。采取推荐方式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个人申请书和单位推荐书应当附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  设立部门应当公布专家库入选需求信息与条件;对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进行遴选,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或者专家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决定入选专家库,并予以公布。

对特殊需要的专家,经设立部门认可,可直接入选专家库。

第八条  确定参加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的专家,应当根据所涉及的专业、行业,从专家库内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第九条  参加审查小组的专家应当本着科学求实和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在规定的期限内客观、公正地提出审查意见,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参加审查小组的专家与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审查公正性的情况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第十条  参加审查小组的专家有权根据审查小组的分工和要求,独立发表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第十一条  设立部门应当为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建立档案。

设立部门应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并公布调整结果。

第十二条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立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选专家库资格,并予以公告:

(一)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客观、公正履行审查职责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参加审查工作两次以上的;

(三)与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审查公正性的情况,未主动提出回避的;

(四)泄露在审查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的;

(五)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影响客观、公正履行审查职责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_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pdf 【0.28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2021修正) (匹配度 0.847)
  •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部令第4号 (匹配度 0.828)
  •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 总局令第18号 (匹配度 0.791)
猜你喜欢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3-200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
  • 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711号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