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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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国邮办发〔2023〕24号
发布日期 2024-11-18
实施日期 2024-11-18
发布部门 邮政局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各快递企业总部:
现将《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邮政局
2024年11月18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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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pdf 【0.23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概览总结
本文档是国家邮政局于2024年11月18日发布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该标准旨在明确邮政和快递企业在生产作业中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依据,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主要内容包括:
适用范围适用于邮政和快递企业在邮件快件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判定情形分为三类重大隐患:
生产安全管理隐患如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或违规使用储油储气设施。
分拣作业隐患涉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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