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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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冀政办函[2013]12号
发布日期 2013-01-23
实施日期 2013-01-23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06 年2 月5 日印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冀政办[2006]3 号)同时废止。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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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冀政办函[2013]1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3]12号.pdf 【0.18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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