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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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函文解释
文件编号 环办执法函〔2019〕293号
发布日期 2019-03-20
实施日期 2019-03-20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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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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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复函.pdf 【0.10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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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是一份复函,由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出,针对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HJ 606•2011)有关问题的请示进行回复。以下是对文本内容的分析:
1. 文件标题《关于《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复函》。
2. 收文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3. 文件编号川环〔2019〕3号。
4. 回复日期2019年3月20日。
5. 回复内容
确认《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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