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建科建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低碳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齐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英津特能源技术有眼公司、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宏波、王晋、郑壁凌、侯震寰、黄璜、薛恒荣、沈佳、陈戚、王安光、沈巍、丁聪、王晓鸣、孙海峰、张琪、钟志鲲、姜鎏、唐振中、邵华厦、郭亮、杜建春、陈建萍、徐奇、李猛、邹元霖、陈刚。
本标准规定了数据中心节能评价的基本规定和评价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地区500个机架及以上的数据中心的节能评价, 500个机架以下的数据中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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