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我省入海排污口监管体系,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我厅制定了《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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